《能源中心發電作業區爆燃事故》講解了發生在2008年3月18日的一次因違章操作導致的爆燃事故全過程。該文章描述了當日檢修中心受能源中心委托對75噸熱電#爐阻火器進行清理時發生的突發事件。在清理第12個阻火器時,由于檢修人員違規使用鐵制工具并造成火花飛濺,最終引發表面煤氣殘留引發的爆燃。這一事件致使維修工王某臉部燒傷,并送醫診斷為臉部輕度燒傷與眼角膜灼傷。文中闡述了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分為直接與間接兩類,其一是使用的檢修工具不符合煤氣檢修的安全規范,在拆卸過程中產生了點火火花;另一原因是能源中心制定的吹掃方案存在不足,導致部分煤氣未能徹底置換清理,殘余燃氣成為了危險源。另外還提及間接性管理漏洞,如未嚴格落實安全措施及煤氣防護現場監督缺失問題等。針對以上事故原因,文中提供了防范建議:設備檢修前嚴格按要求進行安全確認,使用銅制或涂抹油脂處理后的防暴工具代替鐵制器具,并對檢修職工進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訓,確保在可燃氣體容器上的操作具備良好的通風檢測條件。
《能源中心發電作業區爆燃事故》適用于發電企業及相關工業領域的安全管理從業者,特別是涉及煤氣、高溫高壓環境下設備維護檢修的人員。也包括負責安全生產培訓和監督的技術人員、安全管理者以及參與類似風險較高操作的一線工人。該案例分析能夠給從事能源轉換、化學制造和其他存在可燃氣體隱患的企業提供警示指導。它可以幫助相關行業識別檢修作業中存在的風險因素,提高對于特殊檢修工具正確使用以及全面實施檢查置換方案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