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罐作業違犯規程油罐爆炸4人受傷》講解了一起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導致的嚴重生產安全事故,詳細描述了2001年12月13日湖南某油庫的一座5000m3覆土油罐在清罐作業過程中發生爆炸的情況。事故經過顯示,在尚未將罐內底油頂水排凈、未對油氣濃度進行必要檢測和分析的情況下,就擅自拆開油罐入孔并使用防爆性能不合格的鼓風機通風,致使油氣擴散并與設備產生的火花引發爆炸。這次事故造成了四名人員燒傷,并導致一座5000m3鋼罐被毀以及90號汽油約42.5噸受損,直接經濟損失嚴重。對于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了深度剖析,明確指出此為典型的責任事故:一方面存在違章指揮與違章操作的現象,未遵循清罐的安全技術規程;另一方面也暴露出管理者和員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輕視心理。此外,該事故進一步強調必須提高相關人員的安全管理意識及科學管理水平,堅決防止“三違”行為的發生。
《清罐作業違犯規程油罐爆炸4人受傷》適用于石化行業油罐儲存與清潔作業的企業或機構,尤其是涉及油罐管理、維護保養及清理工作的相關崗位人員,如油庫管理員、設備工程師和技術操作員等。對于需要從事清罐等危險性操作的單位和個人具有重要警示意義。同時,本案例總結也可作為各級安全部門開展警示教育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