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坑煤礦“9.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調查》講解了江西煤業集團高坑煤礦的一起嚴重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文章回顧了該起事故發生在2012年9月2日,造成15人死亡、11人受傷的重大損失以及直接經濟損失約1530萬元的情況。文檔詳細列明了事故發生的原因。其中直接原因為放炮員不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在工作面采空區進行違法放炮引發積聚瓦斯爆炸。間接原因包括安全制度執行力度欠缺,具體表現于“一炮三檢”與“三人聯鎖”制度未落實,礦井違章放頂煤的行為致使高空頂瓦斯聚集,同時放炮和監測環節中瓦斯管理混亂,并存在培訓不到位問題。萍鄉分公司及上級監管機構在安全管理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疏漏,未能及時制止隱患或上報處理。最后文件提出了針對性預防措施,包括加強企業的安全管理、提高機械化生產水平和淘汰落后工藝;嚴格遵循關于加強煤礦瓦斯防治的各項規范和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機制等。
《高坑煤礦“9.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調查》適用于各類煤炭開采企業尤其是井工礦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部門。此外,對于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地方各級煤礦安全監察局以及其他涉及礦山行業的技術與管理部門也極具參考價值。通過對案例的研究分析,幫助從業人員和管理者認識違章操作可能引發的災難性后果,促使所有相關從業者提高警惕并切實貫徹各項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