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軋鋼廠“7.8”起重傷害事故分析通報》講解了一起發生在2013年7月8日的軋鋼廠中板車間起重傷害事故。事故因鋼板尾部卡阻導致反彈而造成一名設備工程師右手手腕骨折。該文件詳細描述了事故的具體經過、直接和間接原因,并明確了相應的防范措施及責任劃分與處罰標準。在事故經過中指出,在清理輥道下的剩余鋼板時存在違規操作行為,而設備工程師站在距離軋輥極近的位置指揮行車進一步加大了安全風險。關于事故原因,通報明確個人的安全意識不足和崗位風險識別欠缺是直接原因;同時,班組風險排查缺失、車間安全管理松懈以及設備存在設計漏洞也被視為間接因素。對于防范措施方面,軋鋼廠被要求進一步完善動態互保聯保機制,強化風險評估,并迅速采取對潛在隱患部位進行有效整改的動作。責任劃分層面,從事故當事人至分廠高層均因管理監督不足或直接行為過失接受不同金額的經濟處罰。
《軋鋼廠“7.8”起重傷害事故分析通報》適用于冶金行業的生產車間,尤其是涉及起重設備操作、機械設備維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的相關人員。具體適用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軋鋼廠、煉鋼車間及類似的高危生產區域的技術工人、現場管理人員以及安全管理責任人。它旨在幫助這些崗位上的從業者更好地理解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并通過有效的整改措施提升整體安全水平,同時為相關管理層敲響警鐘以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