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機違章作業事故案例分析》講解了2002年11月發生在高新區楓葉新都市B區5號樓工地的一起塔吊事故。事故由于塔吊頂升過程中的違章指揮及違章操作導致吊臂和操作平臺整體傾翻,造成在塔上和地面的4名工人死亡以及塔吊司機手臂折斷,直接經濟損失80余萬元。通過對事故成因的詳細剖析發現違章指揮操作變幅小車是主要直接因素,司機私自取消塔吊的自鎖裝置使塔吊存在重大隱患成為重要因素。設備所有人忽視安全檢查未能制止改動,使用單位、檢測單位和監理單位的責任缺位亦是事故發生的原因。此文件指出,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應以提升操作人員素質為核心目標。同時明確作業人員培訓和考核的重要性,強調只有做到理論與實際的真正掌握才能有效預防事故發生。
《塔吊司機違章作業事故案例分析》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塔吊設備所有人以及相關監理單位與檢驗機構。其內容為這些領域的從業者提供了深刻的風險教育意義,并提醒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對從業人員加強安全培訓。此外,還為安全管理工作者制定了具體指導方向,要求將安全責任細化落實,杜絕違章操作,從而減少類似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