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裝作業傷人事故》講解了某礦發生的扒裝機傷人責任事故及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事故發生在2008年3月15日早班期間,尹某帶領包括項某在內的6名掘進三隊成員進行4201運順施工。項某為拿工具在扒裝機運行時進入迎頭區段被鋼絲繩打傷右臂導致骨折。描述的直接原因是項某安全意識欠缺,在裝機運行時段進入風險區;尹某作為班長未按規定停用設備且忽視行走員工的危險情形,是主因。文章還闡述了管理崗位人員如隊長、技術員等存在疏于安全管理與教育培訓的問題,進一步降低了員工安全素質。為此,防范措施提到需要從強化監督管理出發,重點通過各類學習形式提升職工的安全責任和技術水準,明確要求杜絕低效違章行為,并號召相關人員吸取教訓,排查整治隱患,避免再發生此類情況。
《扒裝作業傷人事故》適用于煤礦行業從事掘進作業及相關的管理和操作人員。具體適用范圍包含但不限于煤礦的生產部門領導、掘進班組、安全監管部門以及工程技術人員,尤其是執行扒裝作業任務的相關工種。這些群體可通過學習本文中的經驗教訓,提高自身安全認知水平,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保障作業流程的合規與高效,有效降低作業風險,為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