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開絞車造成事故》講解了2006年3月27日某礦井因操作不當導致的安全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在夜班期間,張某、劉某、卜某三人與付甲、付乙負責運輸車輛的上下場調度和掛摘鉤任務。事故起因于非崗位絞車司機違規開車,導致了帶繩跑車現象,付乙背部受傷嚴重。描述了此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卜某不是絞車司機,其在其他人員未完全就位的情況下自行開動車輛,操作失誤所致。除此之外,《違章開絞車造成事故》指明了張某作為正規司機,在抬復軌道后離開崗位且對非專業人員操作行為沒有有效阻止是重要的間接原因。還提到員工整體缺乏應有的安全生產意識、企業日常教育不充分也是促成因素。《違章開絞車造成事故》提出要防范再次發生同類問題的多種措施,其中包含優化現場管理流程和嚴格監督執行小絞車崗位制度避免崗位空置的情況,通過培訓強化職工職業責任感、增強安全意識,同時對各個崗位工人細化標準流程,提升隱患防控水平。
《違章開絞車造成事故》適用于煤炭行業或相關礦山運輸領域,主要面向涉及井下斜巷小絞車的操作、調度及安全監管人員。它為所有參與井下運輸作業、尤其是絞車司機以及現場管理工作人員提供了重要警示案例與參考依據。此外,對于負責職工培訓和安全管理的部門和管理者也具有一定的實用價值,可指導開展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活動以降低作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