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礦“2001.4.10”機械事故》講解了一起因安全意識淡薄與違章操作引發的機械傷害事故的具體經過及后果。事故發生于2001年4月10日的小青礦S2701回順32#鉆場,當時員工孟與班長張在油管損壞后嘗試修理過程中,由于未按規定撤出鉆機內側人員、違章手盤膠帶輸送機,以及啟動鉆機前缺乏有效的溝通確認,導致鉆機運轉后造成孟的右手手指嚴重受傷。事故主要原因集中在作業人員忽視安全生產規定,如試轉設備時未清離作業區域,自主保安能力薄弱且存在習慣性違章操作行為。文中提出了相應的防范措施,重點強調通過強化安全教育培訓來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并杜絕違章行為的發生,此外還需完善設備防護設施如護罩,以從根本上防止類似事故重演。
《小青礦“2001.4.10”機械事故》適用于礦山企業的井下鉆探施工、設備維修等高風險作業領域。其內容尤其適合相關崗位的操作工、班長以及其他直接參與生產設備運行維護的工作人員閱讀參考,還可作為礦山行業各級管理人員制定安全管理標準、完善操作規程以及開展針對性安全培訓工作的案例依據,對提升整個行業的安全管理水平有較強的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