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不集中受輕傷》講解了一起發生于2004年5月16日的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及其詳細經過和原因分析。貴州分公司氧化鋁廠原料車間的一名員工因注意力不集中、操作不規范,在清理皮帶積料時被卸料小車鋼軌夾傷左手,構成輕微傷害。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業中該員工分神擦汗導致身體失去平衡,觸碰到啟動中的卸料設備;間接原因是崗位間安全互保不足、管理人員未能盡到提醒與監督責任。此次事故不僅造成了人員輕傷,還導致兩萬元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文件指出黃某自我防護意識淡薄以及班組成員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是主要致因。同時明確劃分了各方責任人應承擔的具體管理或操作責任并進行經濟處罰,并通過強化員工對工作場所危害因素的認識、整改現場隱患、補充安全管理制度等防范手段避免類似事故再發。
《注意力不集中受輕傷》適用于氧化鋁生產行業以及其他需要高頻操作機械的工業領域從業人員和管理人員。具體涉及范圍包括企業生產班組長、操作崗位人員、車間安全管理干部以及車間負責人等相關責任方。該文檔為加強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意識提供指導,并有助于各類工業企業建立更嚴密的安全教育和監管機制,特別是在頻繁需要人工清理、點動機械設備的場景中有重要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