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陽礦業公司10.6機械傷害事故》講解了該公司發生的一起因違規操作導致的機械傷害事故。該事故發生在2009年10月6日,鐵古坑工區崗位工孫某某在未停機的狀態下緊固過濾機西側攪拌箱盤根壓蓋時,左手衣袖被轉動的傳動軸絞住,造成左臂多處骨折和肌肉撕裂傷。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一是當事人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在設備運行過程中進行維護作業;二是設備的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攪拌箱轉動部位沒有安裝防護罩,并且對相關危險源的辨識工作不充分。文件進一步描述了針對此類問題所提出的防范措施,包括鐵古坑工區需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嚴格遵循“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與技能培訓,杜絕習慣性違章行為。另外,還提出各單位應引以為戒,全面開展機械設備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別是機械設備防護裝置的檢查與整治。
《舞陽礦業公司10.6機械傷害事故》適用于礦業企業及類似涉及機械設備運行管理、維護保養的工業企業從業人員及相關管理人員。具體包括直接從事機械類設備的操作工、檢修工以及企業內部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此外,文檔也適用于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作為其開展安全檢查和制定安全管理政策時的重要參考資料。它還可作為安全培訓機構的基礎教材,用以提高受訓者的安全生產意識及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