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駕駛 車毀人傷》講解了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及其背后的原因分析。2007年6月14日中午,皖M43439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由吳大海駕駛,在廬山大道虞家河路口與左轉的贛GN2316號微型客車發生碰撞,導致多人傷亡和多車受損,并造成花壇損壞等次生損失。事故的核心原因為吳大海未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第四十四條規定,未能在通過交叉路口時減慢車速或讓行優先車輛。而另一當事人何慶爐因轉彎時違反第五十三條第三款中的優先通行規則,對事故的產生也具有次要責任。該案例充分體現了駕駛員因忽視交通法規而導致的嚴重后果,尤其是超速行駛這一行為如何顯著增大事故發生的風險以及損害范圍。通過該文件,可以認識到規范行駛的重要性和法律法規執行的必要性。
《超速駕駛 車毀人傷》適用于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物流運輸企業、大型貨車司機以及所有機動車駕駛員等人員及行業領域。特別適合用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課程,為道路參與者提供實際案例剖析。它有助于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法律知識,同時為企業提供安全駕駛方面的改進參考。此文檔也能作為交警部門開展交通宣傳時的學習資料,廣泛應用于預防道路事故相關的宣導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