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鞍鋼礦山公司大弧山鐵礦列車相撞》講解了1981年12月2日在遼寧省鞍鋼礦山公司大弧山鐵礦運輸車間發生的車輛傷害事故的具體過程。這起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重傷,6人輕傷,事故的起因是030號機車牽引的第10節翻斗車與第9節翻斗車之間的連接器鉤爪突然斷裂,在調車員、搬道員以及多個站區運轉員的處置過程中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將脫鉤車制止住。跑車后,由于道岔對線錯誤、運轉員電話溝通混亂以及錯失上行坡度減速的機會等一系列人為失誤操作,致使列車沿線路越跑越快,并最終在75米站附近與迎面駛來的排土車間檢修車、移道車正面撞擊。該報告描述了事故的主要原因:首先是列車零部件質量差和運行頻繁造成的鉤爪裂斷,導致尾部列車斷開并失控;其次是制動系統存在故障且檢修不到位的問題加劇了后果;第三是因為工作人員的應急決策失誤和行動不當使危機進一步惡化。
《遼寧鞍鋼礦山公司大弧山鐵礦列車相撞》適用于冶金行業的鐵路運輸部門和礦山作業企業。尤其針對涉及物料裝卸和軌道運輸的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有重要警示意義。文件還適合作為安全警示教育素材應用于相關企業的員工安全技能培訓中,提醒各生產崗位嚴格遵守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并增強一線人員應對突發情況時的有效指揮協調與執行能力,包括列車駕駛、調車組織及道岔操作等領域的工作者都應當學習本案例中的經驗和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