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會寧縣化工廠翻車》講解了一起發生在1981年2月20日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及其背后的違章操作和管理不善問題。事故發生在甘肅韓集公路上,因駕駛員超速行車、慣性作用失控,車輛在第三急彎處沖下山崖,最終造成8死11重傷15輕傷的嚴重后果。《甘肅省會寧縣化工廠翻車》描述了導致事故發生的一系列原因:首先是駕駛員豆某無視道路狀況進行超速駕駛,其次是化工廠管理層未能遵守交通規則安排具有合法資質的車輛載客。尤其是廠長岳某及車隊隊長陳某對違規行為熟視無睹,未能制止非法使用未辦理“載客證”的卡車接送職工的行為。該案例還詳細說明了針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罰措施:豆某因刑事犯罪受到司法審判與黨籍開除,廠長岳某也遭受黨內處分。
《甘肅省會寧縣化工廠翻車》適用于化工行業以及交通運輸領域從業人員,特別是企業管理者和安全監督部門。同時適合所有需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及交通安全培訓的企業,如各類工廠、物流運輸公司及相關職業培訓機構。此外,各級政府安全監管部門也可將此案例作為警示教育資料,用于提升員工和管理人員的合規意識,強化企業安全管理責任,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