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掛車了不得》講解了一起煤礦掘進區域發生的因違規超掛車而導致的生產事故的具體過程、直接原因和防范改進措施。文章描述了事故發生在1998年8月12日,當時XX掘進區隊安排了四名工作人員進行材料轉運工作。工作人員馬XX為圖省事,在未使用保險繩的情況下對3個花車松車操作,導致在松車過程中車輛掉落軌道撞斷左幫水管,并中斷生產約2.5小時的結果。根據事件分析,《超掛車了不得》明確了事故的原因主要包括人員安全意識不足,違反規定超掛花車且未能正確運用安全保障設備,如不按規定使用保險繩等。針對上述情況文章提出了三點預防對策,包含強化全體礦工安全培訓教育、嚴格執行標準掛車流程以及加強現場監管檢查以確保規章制度有效落實。
《超掛車了不得》適用于礦山企業中的基層班組工人以及管理人員,特別是掘進區域的相關操作員、領班負責人。涉及的具體行業領域是地下開采類企業,比如煤礦或其他礦產資源開采公司,這些單位內部常需要運輸物資或設備到不同作業地點。此外該文檔的內容也可以供其他需頻繁實施物料轉載工作的工業企業參考學習,用以提升員工的安全防范能力,并減少類似違規操作帶來的安全事故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