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鐵路局蘭州西機務段隴海線C類事故》講解了發生在2009年11月10日的一次貨物列車越出關閉出站信號機事件,事故導致列車越過關閉的出站信號機2米,被定性為C類事故。描述了該事故的起因過程與責任劃分,其中司機李生明在不良天氣使用電阻制動不當,造成機車滑行并使LKJ顯示滯后于實際位置,未確認出站信號機的實際距離,并習慣性地根據錯誤車位顯示采取制動,未能把握停車時機。此外,本務司機誤將自閥手柄置于重聯位,錯失最后補救時機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同時文件闡述了從此次事故中應吸取的經驗教訓,包括禁止機車乘務員完全依賴監控裝置操作、對地面信號機進行精準確認,以及惡劣環境下防止機車滑行或空轉的具體要求等。
《蘭州鐵路局蘭州西機務段隴海線C類事故》適用于我國各鐵路局及從事鐵路運輸的相關企業和人員,特別是機車乘務員、運用安全干部及其他相關人員。通過這一案例的分析研究,有助于鐵路運營管理部門和機車司機提高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相關領域的工作人員能從中了解因設備操控失誤、操作不當或過于依賴技術設備可能引發的安全隱患,從而制定更嚴謹的操作規范并落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