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倉清倉違章推車被礦車擠死事故》講解了一起發生在2001年12月7日的礦井清倉作業中的重大安全事故。此次事故造成機電隊職工周某因站在重礦車前方拉車而被擠身亡。描述了當日13時召開的班前會上,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并明確了各班組的工作任務,其中清倉組的任務為清理主井底散落的煤炭。事故發生時間為14:30,在清理第4個裝滿煤炭的礦車時,因第4輛礦車由于形變滑行較慢,周某試圖用拉車的方式來加速車輛運行,不幸被加速滑下的重礦車擠在風門框上導致死亡。事故原因分析指出周某自身存在違章作業、自保意識差的問題,同時其同事張某也未及時制止該危險行為。此外,機電隊安全管理漏洞和制度執行不嚴也被認定為間接原因。為了預防類似事故發生,提出了多項防范措施:嚴格遵守人力推車規章制度、完善相關操作流程以及通過加強安全教育來提升全員的安全意識。最后,《水倉清倉違章推車被礦車擠死事故》揭示出安全責任落實不力和自我及互保意識不足是引發悲劇的根本所在。
《水倉清倉違章推車被礦車擠死事故》適用于礦山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特別是從事井下清倉工作或推運礦車工作的員工,也包括負責生產安全監管的管理人員及技術培訓部門。對于煤礦以及其他礦業公司而言,本案例可作為員工日常安全教育和操作規程學習的重要素材,能夠幫助相關行業提高對違規行為后果的認識,促使他們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增強個人與群體間的相互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