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吊運鋼水溢設備電纜被燒毀》講解了一起2012年2月13日乙班接班時發生的事故案例。當時甲班低溫絮死停澆,備用中間包沒有及時準備,而副主任湯某因工作安排不當,機長王某未進行拒絕就按照錯誤安排作業,致使未凝固好的滿包在2車上被違規吊運。這導致了中包鋼水溢出,高溫液體損傷并燒壞了一系列電氣裝置,包括控制電纜8根、電磁閥電纜9根以及一塊24V電源模塊,造成短路和部分功能失靈。雖然手動控制得以維持生產流程運轉,然而設備損毀仍然對后續的5機溢鋼及滯坯問題產生了影響。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交班信息傳遞不佳與管理不嚴:甲班因溫度過低停止操作且交接過程中信息未能通暢,最終出現鋼水液面過滿現象。針對這些教訓,《違章吊運鋼水溢設備電纜被燒毀》提出了具體整改措施,如嚴格依照規程執行任務,杜絕違規作業行為,并規定了滿包至少需兩小時凝固時間后方能下線,還建議強化交接制度,為下一班組提供便利條件以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違章吊運鋼水溢設備電纜被燒毀》適用于冶金行業涉及鋼鐵生產和加工的企業員工,尤其對于操作吊運設備、負責鋼水處理的相關崗位具有警示作用,包括機長、操作工以及主管等各級工作人員。此文件也對安全管理人員和生產調度者在規范管理、信息傳達以及安全規程執行方面有借鑒意義,用以提升全員的安全意識并改善作業過程中的風險管控,預防因違規操作或管理不到位所引起的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