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火災事故》講解了某地采金礦在2013年發生的一起嚴重井下火災事故經過及原因分析,描述了一名焊工韓某和監護人李某在井下用鋼材替換木支護過程中存在的違規操作和疏漏。該事故發生當天下午開始焊接作業,在監護人離開現場后,韓某未對下部的可燃物采取防火措施導致焊珠落入木材料縫隙引燃起火,次日清晨發現冒煙時已造成嚴重火災,最終11人因窒息死亡。文章還剖析了這起事故的原因,強調直接原因是焊工未落實防火保護措施,監護人中途擅離崗位,間接原因是企業未嚴格實施井下用火管理制度等制度性缺陷。基于上述問題,《井下火災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建議包括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強化、嚴格執行各項規程以及規范用火管理。
《井下火災事故》適用于礦業領域尤其是地下礦山安全管理方面,主要為從事井下作業人員提供警示案例參考。具體涉及的企業類型為含有井下開采、焊接以及其他明火作業場景的采礦業單位。例如礦產資源豐富的地區中煤礦、金礦以及其他各類金屬或非金屬礦山公司都是適用范圍內的重點單位。該內容對于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的政府職能部門同樣具有參考價值,可以用于指導開展礦山安全監察工作以及完善相關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