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一電視機廠的特大火災案例》講解了1992年發生在江蘇省南通市電視機廠五號樓的特大火災事故。事故于1992年5月11日13時5分左右在三層黑白電視機生產車間爆發,造成了嚴重的人身傷亡和經濟損失,其中包括一人重傷和937.5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六車間工人吳某違規在車間禁火區用打火機引燃包裝材料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報告詳細描述了火災的蔓延過程以及現場撲救工作的情況,并指出當時火勢迅速擴大、濃煙和有毒氣體彌漫等現象對撲救行動形成了極大的阻礙,經過全體消防員與職工3個小時的共同努力最終將火勢控制。同時文檔揭示了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包括安全管理不嚴、安全意識淡薄、消防設備不足等多方面的問題,并對相關責任人給予了相應處分處理。事故還引發了市政府與企業層面對安全隱患的重視,在加強教育、檢查活動以及完善消防設施建設等方面采取積極整改措施。
《江蘇南通一電視機廠的特大火災案例》適用于所有需要強化安全管理并提高事故預防能力的企業單位,特別是以易燃材料為主的制造業領域。它為那些有生產性火災隱患的工作區域提供深刻教訓,如電子制造業、倉庫管理及其他可能存在明火使用的高危場所工作人員。通過該案例,能夠促使企業管理者和從業人員更加注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實際落實,并提升員工的安全責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