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用電爐燒毀辦公樓》講解了某廠門衛張某私自將電爐接入值班室插座并違規使用的事故經過,以及最終導致火災的原因和防范措施。事故始于2005年冬季,張某為滿足取暖和燒水的需求,擅自在電源箱刀閘上私接線路連接家用電爐,并在日常操作中多次藏匿電爐逃避檢查。12月9日中午,張某因發現安全科人員靠近,匆忙將正在使用的電爐推進床下而忘記切斷電源,在離崗用餐時也未采取補救措施,致使電爐引燃床榻進而蔓延至整個辦公樓,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但未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原因分析明確了違規使用高危電器和操作失誤是導致災情的主要誘因。為杜絕類似事件,《違章用電爐燒毀辦公樓》還提供了相應的防范措施,如嚴格限制非生產區域內禁止使用直接發熱式電爐,強調電器與易燃物品間的安全距離并要求離開房間時必須斷電等,從制度與行為兩個層面減少火災隱患。
《違章用電爐燒毀辦公樓》適用于各類工廠、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辦公場所和員工宿舍管理人員學習與安全管理改進,特別適用于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開展案例教學及風險排查活動。通過學習此案例,可以加強員工對違規電器使用的認識及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尤其適用于電氣設備使用密集或存在潛在火災風險的行業領域。文件對促進辦公室、值班室以及其他工作區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參考價值,可有效避免因違規操作導致的財產損失和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