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鞋廠封閉員工宿舍出口案》講解了一起因企業安全措施不當而導致的嚴重安全事故。事故源于某制鞋廠為“安全考慮”封閉員工宿舍窗戶,并每晚反鎖宿舍門。一名女工因電熱水器使用不慎導致電路短路起火,而由于宿舍門窗緊閉且無逃生通道,致使80多名員工被燒死,絕大多數為年輕女工,直接經濟損失達200多萬元。該文描述了制鞋廠老板在法律意識和安全生產意識方面存在的缺失,分析其對員工人身自由的侵犯行為違法,同時指出這類封閉出口的行為在私營企業和個體單位中較為常見卻未得到足夠重視。案例強調《安全生產法》第34條第2款明確規定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及員工宿舍出口,并提出對事故主要責任人的法律制裁及追究刑事責任的必要性,呼吁提高對企業安全法規執行重要性的認識。
《制鞋廠封閉員工宿舍出口案》適用于私營企業、個體經營單位及其他具有員工集中住宿安排的企業或生產單位。特別是那些可能因為企業管理者個人動機或錯誤的安全認知而限制員工正常進出的企業需要重點參考本文內容。它有助于提醒相關領域負責人遵循安全生產法律的規定,設置符合要求的緊急疏散通道以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同時,文件也能成為安全管理培訓教材,提供給基層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強其法律意識與責任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