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運行記錄制度》講解了特種設備操作的規范流程以及相關記錄的要求。文檔明確操作人員需經過培訓及資格認證方可獨立操作,并詳細說明了當班人員需要做好日常監測、點檢和運行記錄的任務。此外,遇到異常情況時值班人員須依據規程進行處理,并上報相關部門。同時指出,受壓或動力設備不能超負荷或者帶病運行,故障需及時排查,并形成記錄備案。文檔還強調,設備維修后應試運行并記錄運行狀態以便后續分析。最后,各班組將集中整理運行記錄上交公司,為制定合理的檢修計劃提供參考依據。表格部分進一步補充細化了具體設備(如鍋爐)的記錄項目、內容與格式,涵蓋了交接班事項記錄、水質化驗結果、能耗核算、管理員檢查以及維護保養記錄等內容。
《特種設備運行記錄制度》適用于所有使用特種設備的企業和機構,尤其涉及鍋爐等高風險壓力設備、電梯等公共安全相關的特種設施的操作和管理工作人員。行業領域包括但不限于電力生產、石油化工、工業制造以及服務類建筑管理企業。該制度特別面向設備操作人員、技術管理人員、維保部門以及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領導。通過對操作流程的規范和記錄要求,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性和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