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區域隱患排查臺賬制度》講解了各職能部門在不同階段和職責范圍內的具體工作。此文件詳細描述前期技術部如何介入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隱患,根據項目特點及時反饋項目部跟進落實,與在建項目溝通并依據新的安全標準進行工作部署;公司秩序維護部、工程管理部依據指導書定期檢查或專項質量考核并提供整改建議;分公司綜合部通過月度季度監督檢查,確保各服務中心按時自查互查聯查,并監督整改措施落實;進駐后的服務中心責任人要協調相關人員開展安全隱患自查和整改,并針對發現的安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實施方案,同時對當月的隱患整改情況做出審核,公示隱患情況,對于消防設施及特種設備按照相關作業指導書執行運行檢測工作。該文件中也明確列出不同的檢查方式(自查、互查、聯查),對各類隱患進行了規定處理時限與流程。
《公共區域隱患排查臺賬制度》適用于涉及公共區域管理的所有單位和服務機構,特別是有大量人員聚集、高密度使用公共場所的物業管理和維護團隊。本制度可作為物業服務企業制定自身安全管理規范的基礎指南,為商業廣場、小區、工業園區等公共設施運營機構提供標準化的操作依據。其應用能提高公共區域安全隱患預防和處理效率,有助于提升場所整體安全管理效能,保證居民生活以及用戶日常活動的安全性和舒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