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排放管理規》講解了瓦斯排放工作的技術與組織要求,重點闡述了不同類型地點的瓦斯排放安全措施編制與執行規范。文件明確了排放前的安全準備內容,包括瓦斯排放方法、供風量、停電撤人范圍以及警戒設置等關鍵環節。對于礦井通風變化或生產情況變化,該文指出應及時調整相應的瓦斯排放措施,確保安全適應不同環境。對于封閉區或其他特殊區域的瓦斯排放,則需要經由更高級別的審批,并在專業救護隊配合下實施操作。文中還特別強調了主要通風機排放瓦斯時的關鍵濃度控制和人員入井條件,并對井下恢復供電的安全前提作出規定。此外,針對臨時停風區域及不同時長停風情況制定了分級應對策略。瓦斯排放應遵循“低濃度排放原則”,避免直接“一風吹”造成危險后果。文件還詳細列明了采區內瓦斯超限地點的排瓦斯作業順序要求,同時嚴禁局部通風機發生循環風現象。最后,該規則要求瓦斯排放后必須經過一定穩定觀察期才能結束工作,并需提交完整詳細的排放總結以記錄和吸取經驗教訓。
《瓦斯排放管理規》適用于煤礦企業及其相關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其涉及的內容主要包括瓦斯排放設計、組織與現場監督,因此適用于煤礦安全管理、通風部門及相關礦井操作單位的從業人員。具體而言,從事井下通風管理的領導、工程技術負責人、通風部門工作人員及礦山救護隊都可參考此文檔。同時也適合作為煤炭行業監管部門的審查依據,幫助指導瓦斯排放過程中的風險控制與規范操作。該文件旨在降低排放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保障礦區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生產和通風系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