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桅桿(扒桿) 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講解了桅桿(扒桿)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技術要求和操作規范。該規程強調桅桿應具備出廠合格證明書和性能使用說明書,自制桅桿需經過嚴格的技術鑒定。規程規定桅桿只能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嚴禁超負荷,并在使用前進行認真檢查。木桅桿應選用筆直、堅實的落葉松園木,禁止使用有刀痕、鋸痕、瘤節及被蟲蛀、腐蝕的木桅桿。人字桅桿的交叉角應控制在30度左右,交叉處要捆扎牢固。桅桿底腳和地面接觸部分應墊木板或枕木,必要時打入木楔。獨腳桅桿的纜風繩數量和固定位置有明確要求,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應在30至45度之間。管式桅桿應采用無縫鋼管制作,接長時需用角鋼焊接加固。桅桿上的轉向滑車應使用開口滑車,安裝位置和方向有具體規定。金屬桅桿應有接地裝置,雷雨天暫停使用。獨桿桁架式桅桿底座應制成弧形,放置在枕木垛上并固定牢。桅桿的組裝應嚴格按照圖紙和說明書進行,中心線偏差有嚴格要求。連接桅桿的螺栓必須緊固牢靠,符合設計質量要求。桅桿放倒和豎立的操作步驟相反,所選用的機索具必須滿足安全系數的要求。三腳扒桿的腿間距和與地面的夾角也有明確規定。
《桅桿(扒桿) 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適用于建筑施工、設備吊裝、大型構件搬運等行業中使用桅桿(扒桿)的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該規程詳細規定了桅桿從選材、制作、組裝到使用的各個階段的安全技術要求,旨在確保操作過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減少事故風險,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