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井信號操作規程》講解了付井信號操作的具體規程,包括主罐和副罐在升、降過程中使用的不同信號類型及其含義。主罐提升時,提人使用四短點,提物料使用二短點,對罐及慢速操作使用二長點;主罐下降時,下放人員使用五短點,下放物料使用三短點,對罐及慢速操作使用三長點;停罐信號則為一長點。副井信號設置在副井信號房、+650水平信號房和+540水平信號房三個位置,井口信號房作為總信號,負責指揮絞車運行并與其他兩個分信號房通信。信號工必須專人負責,且在發送信號前需獲得把勾工的許可,并征得+650或+540水平信號工的同意。當罐籠到達相應水平時,信號工應打點停車,放下搖臺以便人員和車輛上下。若信號不符,需及時調整。
《付井信號操作規程》適用于礦山企業的付井信號操作人員,特別是井口信號工、+650水平信號工和+540水平信號工。該規程為這些崗位的操作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指導,確保信號傳遞準確無誤,保障礦山作業的安全與高效。同時,該規程也適用于礦山安全管理及相關培訓部門,作為培訓材料和參考文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