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安全技術交底GDAQ330101》講解了土方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紀律,強調了特種作業人員需持證上崗。文件詳細列出了土方工程開挖前的準備工作,包括編制開挖方案并按方案執行。文中指出在挖土過程中遇到管道、電纜及其他埋設物時,應立即報告并不得擅自處理。同時,強調了土壁的穩定性監測,發現裂縫及傾、塌可能時,人員應立即撤離并及時處理。對于人工挖土,要求由上至下逐層挖掘,前后操作人員間距不應小于23米,堆土距離應在1米以外,高度不得超過1.5米。在基坑或深井下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帽,防止土塊及其他物體下落砸傷頭部。每日或雨后必須檢查土壁及支撐的穩定性,確保安全后方可繼續工作。水下作業時,需嚴格檢查電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電保護開關,電纜應完好,并穿戴防護用品。機械挖土前應檢查設備,空車試運轉正常后再開始作業,機械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升不應過猛,且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機械應停在堅實的地基上,如基礎過差,應采取加固措施。基坑四周必須設置1.2米高的護欄,并設置臨時上下施工樓梯。場內道路應及時整修,確保車輛安全暢通,車輛進出門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線,必須鋪設厚鋼板或澆筑混凝土加固。開挖基坑時,必須設有切實可行的排水措施,避免基坑積水。基坑開挖前,需摸清基坑下的管線排列和地質開采資料,以便應對開挖過程中的意外情況。清坡清底人員必須根據設計標高做好清底,不得超挖。開挖出的土方應嚴格按照組織設計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側,以免引起土體位移。挖土機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撐。開挖土方必須有挖土令。現場補充交底內容應由交底人簽字確認。
《土方工程安全技術交底GDAQ330101》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中從事土方工程的施工單位和工人,特別是那些需要進行基坑開挖、人工挖土、機械挖土等作業的人員。該文件為施工單位提供了詳細的安全生產指導,確保在施工過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預防事故的發生,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