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應急管理工作職責》講解了鄉鎮在應急管理中的具體職能和工作內容。該文件涵蓋了從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到具體災害應對的全面工作要求。文件描述了鄉鎮負責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任務,包括編制應急組織機構建設及規劃,建立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并制定應急預案,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同時,文件明確了鄉鎮需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信息共享機制,依法發布災情。文中還強調了對消防、地震等工作的管理,以及對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防治的指導協調,開展自然災害風險評估和監測預警。此外,文件指出了鄉鎮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核查損失,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對于安全生產方面,鄉鎮應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監督檢查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追究責任落實情況。文件還提到開展應急管理與安全生產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救援裝備規劃,加強宣傳教育培訓,以提高全鎮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
《鄉鎮應急管理工作職責》適用于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該文件為鄉鎮層面的應急管理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南,適用于需要參與或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鎮長、副鎮長、應急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安全生產監督員等。這些人員需根據文件要求履行各自職責,確保在面對安全生產類和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時能夠有效應對,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此外,此文件也適用于涉及工礦商貿行業的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幫助他們了解政府監管要求,配合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