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及考核獎懲制度》講解了項目部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職責和分工,強調了安全生產委員會、項目經理、項目黨支部書記、項目分管安全副經理、項目總工、項目分管生產副經理以及項目分管機材副經理等不同角色的安全生產職責。該制度明確了各崗位的責任,包括安全生產委員會的統一領導、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開、法律法規的落實、安全管理部的設置、安全生產管理策劃方案的審查、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安全生產考核的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批準與實施、傷亡事故的調查與處理等。項目經理的職責則涵蓋了安全生產工作的全面管理、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安全生產資源的投入、安全事故隱患的消除、應急處置措施的制定、安全生產會議的主持、安全經費使用計劃的批準、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等。項目黨支部書記的職責包括對其分管領域的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監督、安全生產宣傳、傷亡事故的內部調查處理等。項目分管安全副經理的職責涉及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管、安全策劃、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與經費使用計劃的編制、安全生產檢查、危險源辨識與風險控制、應急處置措施的演練、信息化系統安全管理模塊的管理等。項目總工的職責主要集中在安全生產技術工作、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隱患的技術整改、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等方面。項目分管生產副經理的職責則包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監督執行、安全生產情況的分析、勞動保護措施的實施、安全隱患的整改等。項目分管機材副經理的職責涉及機械設備及船舶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執行與監督。
《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及考核獎懲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項目部及其他涉及安全生產管理的單位。該制度特別適用于需要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和機構。通過明確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該制度有助于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