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區“3.28”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22年3月28日0時12分,在商州區312國道1372KM+900M冀村村口路段發生的一起小型普通客車與大貨車相撞的事故,導致3人死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聯合多個相關部門組成調查組對事故進行了全面調查。通過查驗資料、現場勘查、問詢談話和技術鑒定等手段,查明了事故原因,并認定了事故性質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調查報告顯示,陜A6C7A8號小型普通客車所有人為敬彥龍,車輛檢驗有效期至2023年底,事故發生前速度為95km/h-100.5km/h,駕駛人敬彥龍血液酒精含量超標,在事故中死亡。而陜H16688/陜H0819掛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屬唐健個人所有,掛車屬商洛陸港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貨廂尾部反光標識不符合技術標準,且事故發生時處于靜止狀態。報告還提出了對責任單位和個人的處理建議及防范措施。
《商州區“3.28”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運輸企業、保險公司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機構。該報告不僅為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了詳細的事故分析和處理依據,幫助其改進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也為交通運輸企業敲響了安全警鐘,強調了車輛維護、司機培訓和貨物裝載規范的重要性;同時,保險公司可以依據此報告完善保險條款,提高理賠效率;對于法律法規制定機構來說,這份報告提供了實際案例參考,有助于進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預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