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防火知多少》講解了草原火災的定義、發生原因、種類及其等級劃分。草原火災是指因自然或人為原因在草原或草山草地起火燃燒所造成的災害,其火險季節主要集中在春秋兩季,但在特定條件下其他月份也可能發生。文章指出氣候因素如干燥少雨和大風是導致火災多發的重要條件,同時分析了人為火源(生活用火、生產用火和非生產用火)及自然火源(雷擊火等)的具體情況。對于草原火災的分類,《草原防火知多少》描述了地表火與地下火兩種類型,其中地表火根據蔓延速度進一步細分為急進地表火和穩進地表火,前者蔓延速度快,后者則燃燒徹底且危害較大;而地下火特點為隱存時間長,容易引發新的地表火。此外,文章還闡述了依據受害面積、傷亡人數和經濟損失對草原火災進行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的四個等級劃分標準。
《草原防火知多少》適用于我國擁有廣闊草原資源的12個省(自治區),包括內蒙古、河北、吉林、遼寧、黑龍江、新疆、寧夏、青海、甘肅、四川、陜西、山西等地。尤其針對這些區域內的牧民、野外作業人員以及相關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對于牧民而言,了解如何避免因日常生活中的用火不慎引發火災至關重要;對于野外作業人員來說,掌握安全用火知識可以減少生產活動帶來的火災風險;而對于政府工作人員,明確火災的等級劃分有助于制定更為科學合理的應急響應機制,從而有效保護草原生態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