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洪搶險應急救援專項預案》講解了為保證地面特大水災及井下發生突水事故時應急處理的快速、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輕災害對職工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所制定的具體措施。該預案適用于地面特大暴雨、洪水以及井下突水危及礦井安全生產(基建)的緊急情況應對。文中引用了包括《安全生產(基建)法》、《煤礦安全規程》等在內的標準文件,并詳細規定了組織機構及其職責。礦井成立抗洪搶險指揮部,設在調度室,明確礦長為全權指揮者,總工程師為主要助手,其他成員如副礦長、技術科等各司其職,確保從指揮到具體操作層面都有專人負責。預案中還列出了詳細的應急處理程序,涵蓋險情通知、啟動預案、人員集合與撤離、現場救援任務分工等內容。此外,針對不同地點如地面中央變電所、風機房、井口房及車房、井下中央泵房等,制定了具體的防護措施,并提出了加強通信保障、定期演習等措施要求。
《抗洪搶險應急救援專項預案》適用于煤礦企業,特別是那些可能面臨地面特大暴雨、洪水以及井下突水風險的礦井。它不僅適用于日常的應急管理準備,也適用于汛期或突發水災情況下的即時響應。對于所有參與礦井建設和運營的相關單位和個人,包括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技術人員、各區隊長、班長、調度室工作人員、值班領導以及全體搶險隊員等,都是本預案的重要使用者。通過學習和執行此預案,相關人員能夠更加熟悉應急流程,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從而有效保護礦井內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