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事故隱患管理辦法》講解了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特制定本辦法以加強對事故隱患的管理,預防和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順利進行。成立隱患管理小組,由主管副總經理及安全、生產、技術、工程設計、消防等部門成員組成,負責檢查和評估各類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和整改資金,并對重大事故隱患定人、定措施、定期檢查,隨時掌握其發展動態。同時明確了事故隱患分類,包括作業場所、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導致的事故。根據可能造成的死亡人數或經濟損失將隱患分為重大和其他級別,規定了相應的報告流程,從單位內部到省市勞動行政部門。對于整改與驗收,存在事故隱患的單位需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并在接到通知單后按時完成整改,未達要求不予驗收。針對重大事故隱患,還需報告省市勞動行政部門審查驗收。此外,文件還制定了獎勵與處罰制度,對及時發現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隱瞞不報、不按期整改以及導致事故發生的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企業事故隱患管理辦法》適用于全公司各單位(含改制企業),涵蓋各行業領域內的生產經營活動。它特別適用于那些涉及高風險作業環境、復雜生產設備或工藝流程的企業,如化工、冶金、建筑施工等行業的公司。該辦法旨在指導這些企業在日常運營中有效識別、評估、報告和整改事故隱患,確保員工生命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促進企業穩定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