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檢查與考核制度》講解了安質部在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機制以及隱患整改流程。文件闡述了安質部需經常性地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針對發現的安全和環保隱患,要求責任部門、架子隊、班組及施工作業人員及時整改。對于可當場整改的隱患應立即完成;不能當場解決的隱患,則根據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停止作業或采取防護措施繼續作業并盡快整改。各責任部門、架子隊負責人須積極落實隱患檢查和整改,并向安質部門匯報情況。重大安全隱患下,安質部門有權要求立即停止作業或采取其他防護措施。隱患整改通知書用于督促整改,整改完成后需反饋給安質部門復查。若未按規定整改,安質部門將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此外,項目部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進行獎懲管理。具體包括對日常安全檢查中“三違”行為的處理,對安全生產有貢獻者的獎勵,以及針對違規行為的罰款。
《安全檢查與考核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領域,特別是涉及到安全管理的部門和個人,如安質部、各責任部門、架子隊、班組負責人以及施工作業人員等。此制度旨在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和隱患排查得到有效執行,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性和環保性,提高全體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通過嚴格的檢查、整改、考核和獎懲措施,營造一個安全、健康的施工環境,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促進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