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副總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講解了安全副總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所承擔的多項關鍵職責。該文件描述了安全副總需協助總經理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具體負責分管任務,并及時向總經理匯報各生產系統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文件指出對重大事故隱患立即報告并協同制定治理方案的責任。文中強調安全副總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負責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實施上級關于安全生產的規定和技術規范。文件明確了安全副總負責準備并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例會決定事項,組織制定并不斷修改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同時,文中提到安全副總需組織編制安全生產規劃、計劃及技術措施計劃,并有計劃地解決重大安全隱患和職業危害。此外,安全副總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檢查,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文件還要求按周分析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研究解決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并協助組織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改進措施。最后,文件規定了安全副總負責實施突發事件預防計劃和應急預案。
《安全副總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適用于各類存在安全生產隱患風險的企業,特別是那些具有復雜生產流程和潛在危險因素的行業。這些企業包括但不限于化工、礦山、建筑施工等領域。該制度主要面向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尤其是擔任安全副總這一職位的人員,同時也為其他管理層提供指導,確保他們理解和支持安全副總的工作。通過遵循這一責任制,可以有效提升企業整體的安全管理水平,減少事故發生率,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