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部門的安全職責》講解了財務部門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具體責任和要求。該文件闡述了財務部門需對特定的安全生產投入資金進行單獨分類列賬,涵蓋建設安全技術措施工程、新增安全設備及其維護、重大安全生產課題研究、職工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以及其他預防事故的技術措施費用等項目。為了確保資金的有效安排,《財務部門的安全職責》描述了將安全生產所需的資金納入年度財務計劃并優先安排的必要性。文件強調監督和檢查安全生產資金使用情況的重要性,確保這些資金專款專用,并且明確規定只有經過安全技術部門審核同意后才能撥款給安全措施落實的技術項目。同時,還指出要監督勞動防護用品、清涼飲料及職業病防治等費用的合理使用,沒有安全部門簽字同意的情況下不予報銷。
《財務部門的安全職責》適用于各類存在安全生產需求的企業或組織,尤其是那些涉及高風險作業流程的企業。這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業、化工行業、建筑業等需要大量安全生產投入以保障員工健康和工作環境安全的領域。對于這些企業來說,明確財務部門的安全職責有助于確保安全生產資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從而為企業的穩定運營提供堅實保障。通過遵循此規定,企業能夠更好地滿足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要求,提升整體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