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會部門責任制》講解了安委會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核心職責與工作要求。該文件闡述了安委會必須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將安全生產工作作為重要議事日程,在日常工作安排中同步考慮安全工作的布置、檢查和評比。文件描述了安委會需要監督下級組織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確保安全委員會的各項決議決定能夠順利實施。同時,安委會應及時研究解決重大事故隱患,制定具體的整改計劃,以消除安全隱患。此外,還強調了安委會要深入現場了解職工的思想動態,通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來預防和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行為,做到防患于未然。
《安委會部門責任制》適用于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成員部門。它為所有涉及安全生產管理的機構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特別是那些負責制定和執行安全生產政策的政府部門、企業安全管理團隊以及相關監管機構。這些單位可以根據此責任制的規定,建立健全內部的安全管理體系,確保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保障生產活動的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