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設備維修電工責任追究制》講解了大型設備維修電工在工作中必須遵守的規定以及違反這些規定的相應處罰措施。該制度明確,一旦崗位發生輕傷及以上事故和重大責任事故將根據有關法律和礦有關規定進行追究處罰。維修工若不持證上崗將被罰款10元;不按操作規程操作、不熟悉所維修電氣設備特性、未掌握安全規程及規章制度等情況每次分別處以20元或10元不等的罰款。違反停送電制度、無措施施工同樣面臨20元的罰款。對于安全保護未按規定試驗、電動機與高壓開關柜未按規定試驗、春季預防性試驗項目未完成、未按規定進行日歷化檢修、隱患未及時處理以及未完成班長交辦任務等情形,每項違規行為也將受到10元的罰款。
《大型設備維修電工責任追究制》適用于煤礦等礦業領域內從事大型設備維修工作的電工人員。此規定旨在確保維修電工能夠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范和技術要求,提高自身專業素養,保障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穩定運行。通過明確規定各類違規行為及其對應的處罰標準,促使維修電工增強責任感,確保大型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減少事故發生率,維護企業生產秩序和員工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