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駕駛人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講解了為確保客運交通安全,提高駕駛人的安全意識和技能,安全科承擔起對駕駛人的安全教育與培訓職責。該制度涵蓋了全面的培訓內容,包括法律法規學習、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分析、實際操作技能訓練、應急處置能力培養、職業道德教育以及集團公司內部的安全機務制度等多方面知識。明確規定了培訓的時間安排,每月固定在13號14號和27號28號進行兩次培訓,每次時長不少于一小時,并且邀請專業技術人員授課,針對的是客運公司營運駕駛人這一特定群體。對于發生行車事故的駕駛人制定了不同等級的重點培訓措施,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分為較大事故需接受一個月以上培訓,一般事故則需要至少15天的培訓,小事故或輕微事故者依據具體情況接受相應的學習教育。同時強調每三個月對駕駛人進行一次考核,若考核成績不達標,則會安排再教育培訓。
《客運駕駛人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適用于客運運輸行業內的駕駛人員及其所屬企業,尤其是那些擁有一定規模運營車輛的企業單位。這份制度旨在提升客運駕駛人的安全素養和職業技能,保障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概率。它不僅適用于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規劃,也為處理特殊情況如事故發生后的針對性培訓提供了依據,有助于整個行業的規范化管理和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