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講解了煤礦企業如何規范安全專項經費的提取與使用,以確保礦井安全生產。該制度指出,為了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提升礦井安全設施水平,增強抗災能力,依據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制定了此制度。規定明確,安全專項經費按照每噸煤8元的標準從成本中提取,并且提取標準不得隨意更改,確需調整時需報備后從下一年度開始執行新標準。安全費用設立專用賬戶,專款專用,年度結余可結轉使用,同時要向地方煤炭管理部門和監察機構備案并接受監督。第二章詳細列舉了生產安全費用的具體使用范圍,包括通風設備更新、瓦斯監測系統改造、防滅火、機電設備防護等多方面支出,還涵蓋先進安全技術推廣、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獎勵和搶險救災等內容。第三章明確了計劃編制、審批、變更流程,各部門分工合作確保項目順利實施。第四章則對考核與獎懲機制進行了規定,通過季度考核評估各部門在安全費用管理中的表現,對于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給予相應處罰。
《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適用于各類煤礦生產企業。這些企業在日常運營中面臨諸多安全隱患,需要嚴格按照制度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以確保有足夠的資金用于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具體而言,適用于從事煤炭開采的企業管理層,尤其是負責財務、機電、技術和安質健環管理等部門的相關人員,他們需要根據各自職責落實安全費用的各項管理工作,保障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