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景礦“12.7”弧光短路傷人事故》講解了2010年12月7日發生在新景礦的一起嚴重安全事故,揭示了該事件的詳細經過、原因分析、教訓總結及防范措施。事故發生當天,機電隊長張某和機電助理巨某在蘆南二區北五口移變處進行630總開關停送電試驗時遇到故障,最終因操作不當導致弧光短路,燒傷巨某右手和右臉。事故直接原因是巨某未停上一級控制開關電源且盲目作業;主要原因包括未恢復電源側隔離板、使用非電工用具;重要原因是現場安全意識差,互保不到位;另一重要原因在于隊組管理松懈,對違章行為缺乏嚴格管理教育。事故教訓指出處理故障時操作程序錯誤,習慣性違章以及安全意識不足。防范措施強調嚴格執行停送電和驗電放電制度,杜絕帶電作業,要求機電作業人員遵循停送電操作規程,禁止使用非專業工具,并呼吁生產部門管理人員提前預想,查找并整改管理漏洞。
《新景礦“12.7”弧光短路傷人事故》適用于煤礦及其他涉及電氣設備操作的企業和單位,特別是那些有類似機電管理和維護工作的部門。對于這些行業領域的工作人員來說,了解此事故的具體細節和根本原因有助于提高安全意識,避免類似的危險情況發生。文檔中的防范措施為相關企業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南,幫助其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員工在執行任務時能夠嚴格按照規定流程操作,減少潛在的安全隱患。此外,它也提醒所有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必須時刻保持警惕,遵守安全規章制度,以防止因疏忽或違規行為引發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