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工程施工隱患排查專項培訓》講解了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要求,闡述了隱患的定義及分類標準。隱患被定義為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一般隱患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的問題,例如工具電源線絕緣不符合要求、孔洞無蓋板等;重大隱患則涉及較大危害和復雜整改,如塔吊檢定過期、作業平臺缺少防護等。該文檔強調建立長效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監督管理,預防減少事故,提高管理水平。基本原則包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屬地管理,明確現場管理人員的責任。隱患分為區域安全隱患、工藝安全隱患、標準管理程序問題以及疑難問題三個層次。排查工作貫穿施工全過程,涵蓋日常、聯合和專項檢查。對于發現的隱患需準確記錄并及時整改。在隱患治理方面,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核電工程施工隱患排查專項培訓》適用于核電工程建設領域的所有參與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及相關管理部門。它為現場生產管理人員提供了具體的指導方針,幫助他們識別和處理各類安全隱患。文檔特別針對核電工程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制定了詳細的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規范,旨在保障施工現場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核電項目的順利進行。通過遵循本指南,各相關方可以有效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能力,降低事故發生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