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講解了為提升化工企業對安全風險的管理和控制水平而構建的一整套制度體系。文檔闡述了該制度設立的核心目標在于評估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風險或潛在事故概率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以此為導向實施相應的改進措施,以減少這些不確定因素,確保生產的安全可靠,并遵循國家應急管理部下發的通知和地方政策法規的要求。具體職責分工方面,從最高管理層總經理到不同職能部門乃至班組層面,明確了各個層級在執行這一制度時應當履行的具體任務,例如由安環部門牽頭組織協調全公司的安全風險評價及信息公布事宜,而生產、工程等部門需要分別對其分管范圍內的業務如生產工藝、機械設備等開展定期評估并向主管部門匯報;班組長須負責落實基層人員的日風險預判工作。此外,《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中還詳細規定了適用于公司內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與使用環節的各類安全風險判斷的方法論和技術路線,通過建立全面、系統性的評估機制覆蓋所有生產經營活動和場所,重點審查關鍵裝置與工序以及高度危險的操作環節是否處于穩定可控狀態,借助特定的風險評價模型(如LEC法)進行量化打分并劃分出四個不同等級的風險級別標識。
《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適用于那些擁有一定規模并在日常運營中有處理危險化學品需求的企業機構,尤其是專注于化學制品研發制造存儲等相關產業鏈中的單位或組織。本制度對于確保企業在涉及化學品管理領域實現高標準的安全防護至關重要,可以幫助上述行業中的工作人員了解各自崗位上存在的潛在威脅,提高他們應對緊急狀況的能力,進而維護整體作業環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它不僅是企業管理層制定長期安全生產規劃的重要依據,同時也是基層員工進行日常安全隱患排查指南,使得每一位參與者都能夠明確自己肩負的責任,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積極采取行動,保障企業生產順利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