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監測監控系統安全檢查》講解了煤礦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濃度、溫度、風速等動態監控的自動化系統,該系統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報警、斷電或饋電異常信息時,能迅速采取應急措施如斷電、撤人、停工等以發揮預警作用。文中還詳細描述了一般規定、系統安裝、斷電控制及其他傳感器設置的安全檢查要點。在一般規定方面,礦井應建立安全監控管理機構,配足人員并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各類設備和儀器儀表需按規定進行調校、檢定或試驗。關于系統安裝,地面中心站要設于礦調度室,值班人員記錄系統運行狀態,并對數據進行備份保存;井下傳輸電纜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連接,且防爆型監控設備之間信號必須為本質安全型信號,同時強調了電纜敷設的具體要求。斷電控制涵蓋手動、自動及異地三種方式,確保在不同情況下及時響應異常情況。其他傳感器設置包括一氧化碳、風速、風壓、溫度以及開關量傳感器和瓦斯抽放管路中傳感器的具體配置位置和標準,確保各項參數處于安全范圍內。管理制度與技術資料檢查部分則強調了煤礦應設立專門的安全監測監控管理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確保系統的有效運作。
《煤礦監測監控系統安全檢查》適用于所有涉及煤礦開采的企業及相關管理部門。尤其對于那些正在運營或計劃建設礦井監測監控系統的煤礦企業來說,這份文檔提供了全面而詳盡的安全檢查指南。它不僅適用于一線操作人員,也適合安全管理團隊和技術支持團隊參考使用,有助于提高煤礦企業的整體安全水平,保障礦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此外,監管部門也可依據此文檔制定相應的監管政策,確保煤礦企業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科學合理地構建和完善自身的監測監控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