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攜式儀器發放工危險源辨識》講解了便攜式儀器在發放工作流程中的各個步驟,包括發放前的儀器檢查、儀器發放、收回后的儀器檢查維修充電調校以及填寫記錄和交班等環節。文中描述了便攜式報警儀存在的危險源,具體為電量不足欠壓使用、未定期調校導致超差以及儀器不完好等問題。針對這些危險源,《便攜式儀器發放工危險源辨識》提出了預控措施,強調發放前必須確保儀器完好性,按規定調校并記錄,同時確保儀器電量充足以保證監測數據正確。作業標準方面,文件規定便攜式報警儀不得有欠壓現象,調校有效期不超過7天,儀器需保持干凈且外觀結構完整,附件齊全,調節旋鈕和電源開關靈活,顯示正常。此外,便攜儀器需要電量充足,電池完好,讀數顯示器和報警器正常工作,外殼無損,機體無進水,符合工作電壓要求,各調節電位器能正常調節,顯示器顯示正確。
《便攜式儀器發放工危險源辨識》適用于從事便攜式儀器發放工作的人員,特別是涉及便攜式報警儀的操作與管理人員。該文件對礦業、化工、建筑等行業中涉及到便攜式儀器使用的領域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它不僅幫助工作人員識別潛在的危險源,還提供具體的預控措施和作業標準,確保儀器在安全狀態下使用,減少因儀器故障帶來的風險,保障操作人員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