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及評價》講解了安全生產中關于危險與有害因素辨識及其評價的重要概念和流程。文中定義了危險是指系統中存在導致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過人們的承受程度,這種可能性通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與嚴重性來衡量。同時闡述了危險源的概念,即可能導致傷害、疾病、財產損失或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包括本質型和轉化型兩種類型。文件指出,危險因素能直接引發安全事故,而有害因素則可能對人的健康產生長期影響。對于危險源辨識,文章強調其為識別并確定危險源特性的過程,涉及識別潛在風險并評估其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別和原因。此外,還解釋了風險是特定危險情況發生可能性與后果結合的概念,并討論了可容許風險及安全的定義。最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及評價》詳細論述了危險源辨識的意義,它不僅是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更是確保生產活動安全的重要手段。文中提到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強調了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優先考慮人身安全的重要性,以及采取系統化、科學化的管理措施預防事故的發生。
《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及評價》適用于各類工礦商貿企業及其他存在生產活動的單位。這些機構需要對生產過程中的各種危險源進行有效辨識和評價,以確保員工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不受損害。該文檔特別適合那些希望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企業管理者和技術人員,幫助他們理解如何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應用于實際工作中。通過學習本文檔,相關人員能夠更好地掌握危險源辨識的方法和技術,提升企業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從而減少事故發生率,保障企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