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有害因素辯識》講解了危險因素與有害因素的定義及其分類,二者分別指能對人造成傷亡或對物造成突發性損害的因素和影響人的身體健康、導致疾病或物造成慢性損害的因素。文中詳細描述了兩種主要的分類方法。按照導致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直接原因進行分類的方法中,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被分為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心理生理性、行為性及其他危險有害因素等六大類。其中物理性危險有害因素細分為設備設施缺陷、防護缺陷、電危害等15個小類;化學性危險有害因素包括易燃易爆物質、自燃性物質、有毒物質等;生物性涵蓋致病微生物等;心理生理性涉及負荷超限、健康狀況異常等方面;行為性則關注指揮錯誤、操作失誤等問題。參照事故類別分類方法,則綜合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等因素,將危險有害因素分為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爆破、火藥爆炸等20個具體類別。
《危險、有害因素辯識》適用于各類存在潛在安全風險的企業及單位,尤其是制造業、建筑業、采礦業等安全事故頻發的行業領域。這些行業的作業環境中往往包含大量的機械設備操作、高空作業以及化學物品使用等情況,極易產生各種危險有害因素。通過對該文檔的學習,相關從業人員能夠更清晰地認識到不同類型的危險有害因素,并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以保障員工的生命健康安全,降低事故發生率。同時,也適用于安全監管部門工作人員,有助于他們對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科學評估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