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源辯識與平靜控制程序》講解了危險源的調查、辨識及風險評價和控制的方法。該文件詳細描述了危險源的分類,包括按生產過程分為物理危害、化學危害、生物危害、心理和生物危害、行為性危害和其他危害六類,以及按危害原因、方式和致害物細分為二十類。文中還介紹了在體系運行或新項目開工前,通過填寫危險源調查表進行危險源調查,并定期更新以發現新的危險源。對于危險源的辨識范圍,涵蓋了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活動和物資設備,辨識方法采用座談會法、專家分析法等,同時考慮三種時態和狀態。風險評價部分強調在體系運行之前由相關部門共同對危險源進行評價,并依據LEC法或定性分析法確定重大風險。對于風險控制原則,文件明確了從可忽略風險到不可容許風險的不同處理措施,并提出消除、降低、減小或切斷風險以及個體防護的風險控制順序。
《危險源辯識與平靜控制程序》適用于建筑施工、制造業以及其他存在潛在安全風險的企業和行業。具體而言,它為項目部、安質部、企劃部、施技部等部門提供了系統化的指導,幫助他們在日常管理和新項目啟動前準確識別和評估可能存在的危險源,制定有效的風險控制策略。此文檔也適用于相關方如分包商、參觀者等了解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流程,確保各方能夠共同遵守安全規定,保障作業環境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