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源點控制管理制度》講解了全廠在生產過程中對可控制和可能施加影響的危險源進行識別,以判定這些危險源對職業健康安全的影響。該制度適用于全廠各單位危險源點的定點、分級及控制管理。文件引用了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危險源控制點管理辦法,并定義了相關術語如危險辯識分析、危險源、定點、分級、撤點和降級。職責方面,廠級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全廠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定期檢查B級點并落實整改措施;安環科負責制定、修改程序,評估風險并對危險源控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部門參與危險辯識活動并在職權范圍內實施;車間負責組織貫徹程序,進行新項目危險辯識并定期檢查本車間危險源點。活動描述部分強調危險源識別是一個持續發展的過程,包括根據新的法律法規要求或工藝更新等及時更新識別結果。對于危險源點的定點與分級,文件詳細說明了確定危險源點的原則及依據傷害程度劃分的A、B、C三個級別。為了全面控制重大危險源點,文件列出了若干被定為A級的關鍵部位和崗位。此外,風險評價由廠部組織的評價小組進行,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格雷厄姆法)或專家評定法,尤其針對新投產項目必須在試生產期間內開展危險辯識。
《危險源點控制管理制度》適用于冶金行業及其他涉及高風險生產活動的企業,特別是那些存在顯著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的工廠或單位。該制度不僅適用于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人員和一線操作員工,也適用于第三方服務提供商以及臨時訪客等所有進入廠區人員。通過實施此制度,可以幫助企業和相關人員有效識別、評估和控制潛在的危險源,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性,減少事故發生率,保障員工的職業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