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管理制度》講解了企業安全管理中識別和控制安全風險的具體措施與流程。該制度以最大限度地準確識別經營過程中的安全風險為目標,通過科學評價確定重大風險并采取有目的的控制措施,從而達到預防、消減危害、控制風險的目的。本制度涵蓋了危險源定義、風險定義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引用,明確了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受傷或疾病等傷害的根源、狀態或行為,并且詳細解釋了風險的概念,即事件發生可能性與傷害嚴重程度的組合。針對管理職責分配,《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管理制度》規定了總經理負責落實資源并批準確認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安全員組織實施具體的風險評估工作并監督各部門實施情況,而各部門和班組則需參與自身區域內危險源辨識及風險控制措施的執行。在管理程序方面,制度強調了對全過程、全范圍、全部人員進行風險辨識的重要性,同時指出危險源辨識應考慮過去、現在和將來的三種時態,正常、異常和緊急三種狀態,并涵蓋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種危害類型。此外,制度還介紹了多種危險源辨識方法,包括詢問交談、現場勘查、查閱記錄、獲取外部信息和工作任務分析,以及采用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風險評價,特別是針對不可容忍的安全風險進行了明確界定。
《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管理制度》適用于所有涉及企業業務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尤其是那些直接參與生產運營、安全管理及相關支持工作的部門和人員。它不僅適用于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也適用于非常規活動如設備檢修、應急響應等情況。對于進入作業場所的所有人員,無論是企業職工還是外來施工方、供應商和承包方等,都必須遵循這一制度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該制度為企業提供了一套系統的風險管理框架,有助于確保所有潛在的安全風險都能被充分識別和有效控制,保障員工健康與安全,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